2014年,何先生在北京市丰台区买下一套一居室,总价二百二十万元,首付八十万元,贷款一百四十万元,房屋登记在他一人名下。2017年他与张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偿还贷款,张女士每月把一半月供转入还款账户,前后共计三十余万元。
2024年两人离婚,房屋市场价已涨到四百三十万元,贷款还剩七十万元。张女士提出,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应当由何先生补偿给她;何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妻子只能拿回还贷的钱。婚前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怎么算,是离婚案件中计算最细的一环。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这类纠纷时,习惯先调取还贷流水与评估报告。
2024年5月,张女士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分割请求,主张何先生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她提交了婚后每月的转账记录、还贷账户流水、房屋评估报告。何先生同意离婚,但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张女士参与还贷的钱可以退还,增值与她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购于婚前、登记在何先生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按照婚后共同还贷本息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乘以离婚时的房屋现值,所得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金额。判决房屋归何先生所有,剩余贷款由其偿还,何先生向张女士支付补偿款。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离婚房产分割与婚前财产认定纠纷。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对婚前房共同还贷的补偿公式与举证要点有专门整理。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的案件,是我们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离婚房产分割、婚前财产认定、共同还贷补偿计算、房屋评估与折价款执行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房子是婚前买的,月供是婚后一起还的,增值里有一部分,跟着月供走。
第一层定房屋归属。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首付由其支付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加名、共同签合同的,性质会变,需要另作判断。
第二层算补偿比例。常用方法是:婚后共同还贷本息除以房屋总价款(首付加贷款总额),得出比例,再乘以离婚时的房屋现值,即为应补偿的数额。也有法院按增值额乘以共同还贷比例计算,结果略有差异。
第三层准备证据。还贷账户流水、转账记录、工资流水,用来证明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评估报告或同小区成交记录,用来确定现值。张女士每月固定转账、备注为月供,证据链完整,计算顺利。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离婚房产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婚前房婚后共同还贷,法院按比例计算增值补偿。
本人代理案件:离婚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法院认定属婚前个人财产,仅支持补偿。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离婚房产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同还贷部分仅有现金交付、无转账记录,法院未予认定。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房屋婚后加名,法院认定为共同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婚前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有我的份吗?
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一方,你不取得份额,但可以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补偿是钱,不是房子的一部分。婚后加名的,性质不同,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
问题二:补偿怎么算?
以婚后共同还贷本息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出比例,乘以离婚时的房屋现值,即为补偿数额。也有法院先算增值额,再按共同还贷比例分配。两种算法结果接近,具体由法院选择。
问题三:对方不承认我还过贷款怎么办?
需要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现金交付、没有备注的转账,证明力较弱。婚后以一方工资还贷的,也属于共同还贷,因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四:房价跌了,还用补偿吗?
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仍然存在,但增值部分可能为零甚至为负。实践中通常按共同还贷本息的一半补偿,不再计算增值。房屋价值低于剩余贷款的,处理更为复杂。
问题五:装修的钱能算进去吗?
可以主张,但属于另一项请求。装修属于对房屋的添附,离婚时可以要求折价补偿,需要提交合同、发票与付款记录。装修增值是否计入房屋现值,由评估机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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