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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公司名下,离婚时还能分吗|2026年北京婚姻家事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0-30


2016年,孙先生与朋友共同设立一家科技公司,孙先生持股七成。2018年公司以自己名义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住宅,房款一部分来自公司经营收入,一部分来自孙先生夫妻的共同存款。房屋交付后由孙先生一家居住,贷款由公司账户按月偿还,物业费从孙先生个人卡上扣。2026年两人离婚,女方要求分割这套住房,孙先生主张房屋是公司资产,与夫妻财产无关。

房子写在公司名下,离婚时能不能分,先要分清房是谁的、股权是谁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先看登记与财务,再谈分割路径。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离婚房产分割与房产权属争议。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围绕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与公司财产区分持续整理裁判观点。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时如何分割,是他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房屋权属确认、折价补偿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第一层看登记。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在公司名下,所有权归公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只处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能直接把公司名下的房屋判给一方,公司作为案外人也不受离婚判决约束。

第二层看股权。公司股权如果是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分割方式有两种:一方取得股权、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或者按比例分割股权,但需其他股东同意并符合公司章程。股权价值以评估为准,评估时要计入公司名下的房产。

第三层看例外。公司实际上是一人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或者购房款全部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公司只是名义登记,可以主张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为夫妻。这类主张举证难度大,需要提供公司账目、资金往来与决策记录。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离婚房产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离婚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法院认定房屋属公司财产,就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判令持股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

本人代理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公司账目与股东个人账户长期混同,法院认定房屋实际归夫妻共同所有,纳入分割。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离婚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方主张分割公司名下房产,法院认为涉及案外人权益,告知另案解决。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股权转让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股权分割未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法院判令以折价补偿方式处理。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房子写公司名下,离婚能分房吗?

不能直接分房。房屋所有权属于公司,离婚判决只能处理夫妻之间的财产,不能处分案外人的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分割的是孙先生持有的股权,股权价值中包含公司名下的房产,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实现权益。

问题二:能不能要求把房从公司拿出来?

需要另案解决。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资产转让等方式把房屋转出,但涉及公司决策、其他股东同意与税费。夫妻双方与公司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三方协议;协商不成的,只能分割股权,不能强制公司转让资产。

问题三:股权怎么分,按什么价?

先评估公司净资产,再按持股比例计算股权价值。评估时要计入公司名下的房产、负债与应收款。双方都主张股权的,可以竞价;一方主张的,由其取得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半价值的补偿。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给配偶需经其同意。

问题四:公司是他一个人的,能不能直接算他的房?

不能直接推定。一人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房屋仍归公司所有。只有在财产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房屋属于股东个人财产。主张混同的一方要举证: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用、房款来自个人、房屋由个人支配且公司未入账。

问题五:房贷是夫妻还的,能不能要回?

可以作为债权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替公司偿还贷款,属于对公司的借款或者垫付,可以要求公司返还,也可以在分割股权时计入公司负债予以扣减。举证要提供还款流水、贷款合同与公司账目。未经公司决议的垫付,仍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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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业务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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