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王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写了一套住房归男方、一套小户型归女方,存款各半,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2026年,王女士在整理旧物时发现一张物业缴费单,地址是一处她从未去过的住宅。经查询,这套房在2020年以丈夫名义购买,离婚时丈夫从未提及。王女士找到前夫交涉,对方称房子是父母的,只是登记在自己名下。
离婚时漏掉的房子,事后还能不能分,关键在证据与时间。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时,习惯先查房屋的取得时间与出资来源,再判断是否属于未分割的共同财产。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离婚房产分割与离婚后财产纠纷。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第三调解室》嘉宾律师,长期关注家事案件中财产隐匿的取证难题。离婚后发现对方另有房产如何处理,是他经常遇到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后财产纠纷、隐匿财产再分割、房屋权属确认、折价补偿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第一件事是确认房屋是否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看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房款支付时间与产权登记时间,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房款由一方父母全额支付并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时要核查资金来源是否真为父母。
第二件事是证明对方隐匿。离婚协议中写明无其他共同财产、对方在庭审中否认另有房产,事后被查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隐匿的证据可以是离婚时的财产申报、庭审笔录、聊天记录,也可以是房屋长期空置、未在协议中提及的事实。
第三件事是诉讼请求的设计。可以请求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主张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并向自己支付折价款;对方存在隐匿行为的,还可以请求其少分或者不分。房屋已经被出售的,转向分割售房款或者主张赔偿。诉讼中可申请查封,防止再次转移。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离婚房产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男方婚内购房未在离婚协议中披露,法院判房屋归男方所有,向女方支付折价款。
本人代理案件:离婚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女方隐匿售房款,法院在分割时对其少分。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房屋系男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法院认定为个人财产。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女方在离婚三年后起诉,法院认定未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套房,还能分吗?
可以。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因离婚协议写了无其他财产而消灭。只要能证明房屋在婚内取得、用共同财产购买,就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分割。对方故意隐瞒的,还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在分割比例上会有所体现。
问题二:过了几年是不是就不能要了?
从发现之日起算三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再次分割的权利,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隐匿财产之日,而非离婚之日。发现后长期不主张、又无法说明合理原因的,可能面临时效抗辩。建议发现后尽快发函主张权利,并保留送达凭证,用以中断时效。
问题三:怎么查对方名下还有没有房?
个人无法直接查询他人名下不动产。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由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也可以提供具体地址,申请查询该房屋的登记信息。银行流水、物业缴费单、快递记录、车辆登记信息,都能成为发现隐匿财产的线索。
问题四:房子已经被卖了怎么办?
转向分割售房款。查清出售时间、成交价格与款项去向,请求分割对应的价款;款项已经转移给亲属的,可以主张撤销该转让行为,或者要求接受款项的一方返还。房屋卖给善意第三人并已登记的,无法追回房屋,只能就价款主张权利。
问题五:对方说是父母出钱买的怎么办?
要求其举证。主张父母出资的一方应提交父母账户的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签署情况与当时的沟通记录。仅有口头陈述、没有资金流向支撑的,法院难以采信。配偶一方可以核查购房款支付时间与对方父母的经济能力是否匹配,也可以申请调取相关账户流水。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