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姐姐出钱买的,因为当年没有购房资格,登记在弟弟名下。贷款还了六年,一直是姐姐在还。今年弟弟结婚,弟媳提出房本要加上自己的名字,理由是婚后要一起还贷。姐姐听说后急了:钱是自己出的,房子却要变成两个人的。
加名不是改一个名字那么简单,登记一旦变更,房屋在法律上就成了弟弟夫妻的财产。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处理这类纠纷时习惯先看两件事:借名关系有没有证据,登记有没有被改动。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说房网特邀讲师,2008年创办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专注房产纠纷与合同纠纷诉讼。借名房屋因出名人结婚、离婚被要求加名或者分割的案件,是他长期办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纠纷、房屋权属确认、登记异议与保全、协助过户、共有份额争议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加名的风险在于,登记变更之后,出资人要从「实际权利人」变成「需要打官司才能证明的人」。靳双权律师的建议是按顺序做四件事。第一件是补证据:把首付款转账记录、贷款还款流水、购房合同与票据原件、物业与供暖缴费凭证全部整理归档,同时请弟弟出具一份书面的借名确认,写明出资情况、房屋归属与配合过户的承诺。第二件是查登记:定期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房屋有没有被加名、抵押或者查封,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第三件是提异议:房屋登记出现错误或者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登记,阻断第三人依据登记状态取得权利。第四件是定权属:协商不成的,提起确权之诉,请求确认房屋归出资人所有并判令协助过户。四件事中,第三件最容易被忽略,但它在时间上最紧迫,异议登记办理之后,即使对方起诉离婚分割房屋,也要先解决权属争议。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借名买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借名房屋加名异议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出名人配偶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并提交出资与还贷证据。法院认定房屋不属于出名人夫妻共同财产,未准许按共同财产分割。
本人代理案件:借名买房确权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出资人持有出名人出具的书面借名确认与完整还贷记录,出名人婚后配合办理了加名。法院认定加名行为侵害出资人权利,判令恢复登记并协助过户。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房屋登记在弟弟名下,首付与贷款均由姐姐支付,房屋由姐姐一家居住。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判令弟弟及其配偶配合办理过户。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出名人离婚时将借名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出资人另行起诉。法院认为配偶未支付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判令其返还相应份额。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弟媳要求加名,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要区分两种情形。房屋确属借名购买、出资人是实际权利人的,出名人只是登记名义人,他对房屋没有处分权,加名属于无权处分,弟媳不能仅凭婚姻关系取得份额。房屋确属出名人所有、出资人只是提供借款的,加名涉及夫妻财产约定,属于出名人对自己份额的处分,出资人只能主张返还借款。两种情形的分水岭在借名关系能否证明,因此证据准备是全部工作的前提。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即使加名已经完成,也不等于出资人彻底失去救济,登记只产生权利推定效力,出资人仍然可以通过确权诉讼推翻,只是举证负担更重、时间更长。发现加名后应当尽快行动,避免房屋被再次处分或者设定抵押。
问题二:出资人可以做哪些事,防止房子被处分?
可以做的事情有四类。一是把证据固定下来,尤其是书面确认与完整流水;二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期间房屋无法顺利办理转移登记;三是在提起诉讼时一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四是与出名人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房屋归属、过户时间与违约责任,并约定高额违约金。这四项中,异议登记与保全属于程序性措施,见效快、成本低,适合在协商阶段同步推进。需要提醒的是,异议登记有期限,申请之后要在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失效。另外,如果出名人已经对外负债,房屋存在被查封的风险,出资人还应同步评估执行异议的可行性,把两条线一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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