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是分三笔转过去的,贷款每个月从出资人的工资卡里扣,房子交付后一家人住了九年。当年只是口头商量,觉得亲戚之间不必立字据。去年出资人提出过户,对方改了说法,称这笔钱属于借款,房子归自己,钱可以还,过户不谈。出资人手上只有银行流水和几张缴费单,一时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北京朝阳、海淀、丰台等法院审理这类纠纷,审查的重点落在证据能否形成闭环。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借名买房案件时习惯先把四类材料摊开:钱从哪里来、票据在谁手上、房子由谁居住、双方事后怎么表态。四类材料互相咬合,借名关系才有成立的基础。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纠纷与合同纠纷诉讼。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围绕借名买房、房屋权属确认、协助过户持续整理裁判观点。没有书面协议的借名买房,是借名纠纷中举证难度最高的一类,也是他重点办理的方向。
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纠纷、房屋权属确认、协助过户、房屋腾退与损害赔偿、案外人执行异议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没有协议,就把协议本应写明的内容用事实还原。靳双权律师的办案顺序是四步。第一步查资金:首付从哪个账户支出,贷款用谁的卡按月偿还,契税、维修基金、装修款由谁支付,把这些流水按时间排成一条线。第二步查票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产权证原件在谁手里,这类原件通常由真正买房的人保管。第三步查占有:房屋交付后谁装修、谁居住,水电燃气与物业费由谁缴纳,邻居与社区能否作证。第四步查事后表态:微信记录、通话录音、家庭聚会上的说法,哪怕只有一句等满五年就过给你,也能补上约定的缺口。四步走完,再判断是提起确权之诉,还是先发函催告过户。诉讼中还要预判对方的抗辩,出名人多半会主张款项属于借款或者赠与,出资人需要就款项用途与房屋归属安排作出合理解释。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借名买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无书面协议的借名买房确权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出资人借亲属名义购房,首付与贷款均由其支付,购房合同与票据原件由其保管,房屋交付后由其一家居住。法院结合资金流水、票据保管与长期占有使用的事实,认定借名关系成立,判令出名人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本人代理案件:借名买房返还出资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出名人否认借名关系,出资人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付款,不能证明双方就房屋归属达成过合意。法院未支持确权请求,同时判令出名人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资人提交了连续多年的还贷记录与物业缴费凭证,出名人无法解释房屋为何长期由他人居住。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判令协助办理过户。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双方仅有口头约定,出资人提交的微信记录内容含糊。法院认为不足以证明借名合意,驳回确权请求,并指出出资人可另行主张返还出资。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没有书面协议,还能认定借名买房关系吗?
可以认定,但举证责任在出资人一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屋,首先推定为登记人所有。出资人要推翻这一推定,需要证明购房款由其支付、房屋由其占有使用、购房票据由其保管,并能说明当年借名的原因。单一转账记录往往只能证明资金往来,对方一句借款或者赠与,就足以让证据链断掉。因此这类案件的准备工作集中在补强:把流水按时间整理、找出票据原件、调取物业与供暖缴费记录、固定对方承认借名的聊天与录音。证据越完整,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可能性越大;证据确实薄弱的,请求方向要及早调整为返还出资并主张损失,避免在确权上耗掉时间。
问题二:出名人说这笔钱是借款,法院怎么区分?
法院通常看四个方面。一是款项去向:购房款直接支付给卖方或者开发商,还是先转给出名人个人,前者更接近代付购房款。二是还贷安排:贷款由谁按月偿还,是否有向出名人支付利息的约定。三是房屋使用:交付后由谁装修、居住、缴纳物业费,借名买房的实际出资人通常同时是使用人。四是凭证保管: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原件在谁手上。借贷关系一般伴随还本付息的安排与催收记录;借名买房则体现为房屋归属的安排,比如约定何时过户、过户费用由谁承担。两种关系的举证方向不同,出资人在起诉前要先把这四点对应到具体材料上,再决定主张确权还是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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