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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同时要求对公司进行清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14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应由相关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不具有请求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权利。因此,对于公司请求法院对分司进行清算的诉请,受理法院应对当事人予以释明,由当事人自行撤销该部分诉请;如当事人坚持要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后,应由相关清算义务人组成,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不具有请求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权利。因此,对于公司请求法院对分司进行清算的诉请,受理法院应对当事人予以释明,由当事人自行撤销该部分诉请;如当事人坚持要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应由相关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不具有请求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权利。因此,对于公司请求法院对分司进行清算的诉请,受理法院应对当事人予以释明,由当事人自行撤销该部分诉请;如当事人坚持要求清算的,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关于清算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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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业务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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