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是:
公司设立 >
法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14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微信扫码,添加靳双权律师
电话 / 微信:13426037149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业务部主管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业务部主管
上一个:公司企业设立法律服务指引
下一个:什么是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