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作为房产律师,日常经常遇到两类典型纠纷 —— 一是债务人明明有房产,却悄悄转给近亲属后拒不还债;二是近亲属间做房屋交易没捋清细节,后续被债权人起诉撤销。这类纠纷里,“房屋转让能不能被撤销”“以房抵债要啥证据才管用”“撤销权有没有时效限制” 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今天就通过一起真实案例,拆解这类纠纷的关键裁判逻辑,不管你是要追债的债权人,还是要和家人做房屋交易的普通人,都能从里面积累避坑经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案情简介
这个案例里有三拨关键人物:王建国和刘兰夫妻俩,几年前借了张磊、李娜的钱一直没还;他们的儿子王浩、儿媳赵琳,后来成了 “三号房屋”“四号房屋” 这两套房子的新主人;而张磊、李娜就是拿不到还款,最后起诉要撤销房屋转让的债权人 —— 他们手里还握着一份确认债权的 A 号生效判决,明确王建国夫妇欠自己 70 万本金加利息。
事情的脉络其实不复杂:2020 年 9 月,王建国夫妇把名下的三号、四号两套房屋,通过签订《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给了儿子王浩和儿媳赵琳,合同里写着每套房子 80 万,但从头到尾,王浩夫妇没给王建国夫妇转过分文房款。
直到 2023 年,张磊、李娜拿着 A 号判决找王建国夫妇要钱,才发现对方名下早就没了这两套房产 —— 于是他们直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王建国夫妇把房子转给王浩夫妇的行为。面对起诉,王浩夫妇辩解说 “这不是无偿转房,是父母用房子抵欠我的债”:2017 年王建国夫妇借了儿媳赵琳 120 万,到期还不上,才用这两套房子抵偿,还提交了当时的借条和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这场纠纷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张磊、李娜的请求,判决撤销王建国夫妇把三号房屋、四号房屋转让给王浩、赵琳的行为,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王建国夫妇、王浩夫妇承担。
二、法院说理
张磊、李娜能胜诉,核心是法院抓住了三个无法反驳的关键点,这也是这类 “债务人转房逃债” 纠纷的裁判核心,值得所有人关注:
第一个关键点,“以房抵债” 的说法没证据支撑。王浩夫妇说 “用房子抵 120 万借款”,但从头到尾拿不出双方签过的书面《以房抵债协议》—— 要知道,法律上认可的 “以房抵债” 不是口头说说就行,必须明确约定 “抵哪一笔具体债务、债务金额多少、房屋对应抵扣的价值是多少”。他们提交的借条和银行流水,只能证明 2017 年确实有过借贷关系,却没法证明 “这两套房子就是专门用来抵这笔债的”;再加上双方是近亲属,平时本来就有不少经济往来,光靠流水根本没法认定 “房屋转让和抵债是同一回事”,所以 “以房抵债” 的辩解没被法院采纳。
第二个关键点,房屋转让本质是 “无偿处分”,直接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虽然买卖合同上写了每套 80 万的价格,但王浩夫妇没实际支付过一分钱房款,“以房抵债” 又证据不足,法院自然认定这是王建国夫妇 “无偿转让财产”。更关键的是,王建国夫妇转走这两套房子后,名下没剩多少能还债的财产,直接导致张磊、李娜的 70 万债权没法实现 —— 这正好符合《民法典》里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行为” 的规定,毕竟法律不能让债务人靠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第三个关键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没超过时效。王浩夫妇曾辩解 “房子 2020 年就过户了,现在起诉已经超了 1 年时效”,但法院根本不认可。因为撤销权的时效不是从 “房屋过户” 开始算,而是从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开始算 —— 张磊、李娜是 2023 年才知道房子被转走,而且他们的债权是 2023 年 8 月才通过 A 号判决正式确认的,从这个时间点算,起诉显然没超 1 年时效。
三、律师提示
不管你是要追债的债权人,还是要和家人做房屋交易的人,从这个案例里总结的这些经验,一定要记好,能帮你避开很多坑:
如果你是债权人(比如借钱给别人的人):发现债务人把财产转给近亲属,先别慌,第一步要赶紧查清楚房屋转让的时间、有没有实际付款,保留好房产登记信息、和债务人的聊天记录这些证据,避免后续举证困难;然后一定要先通过诉讼拿到确认债权的生效判决,再去起诉撤销转让 —— 别错过 1 年的时效,这个时效是从你 “知道房屋被转让” 的那天开始算的;另外,起诉时要重点举证 “债务人转走房子后没能力还债”,比如提供对方的银行流水、资产查询结果,证明除了这套房,对方没其他存款或可执行资产。
如果你要和近亲属做房屋交易(尤其是涉及以房抵债):千万别图省事只靠口头约定 “以房抵债”,一定要签书面的《以房抵债协议》,把 “抵哪一笔债、债务的具体金额、房屋对应抵扣的购房款是多少” 写得明明白白,避免后续扯皮;就算是家人,也要留好 “房款支付凭证”—— 如果是抵债,就在协议里写清楚 “以 XX 年 XX 月的 XX 笔借款,抵扣本次房屋的购房款 XX 万”,让债务人专门写一张收据,注明 “借款抵扣房款已结清”;还有个容易忽略的点:过户前一定要确认对方有没有其他债务,可让对方出具债务结清证明或资产查询报告,避免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后,被债权人起诉撤销,最后白忙活一场。
如果你的身边也有 “债务人转房逃债”“近亲属房屋交易起纠纷” 的情况,不妨对照这个案例理清楚关键证据,也可以说说你的具体问题,帮你分析后续处理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