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文律师,2007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北京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
2007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先后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处任职工作,任职期间被派往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做外聘法务专员等重要骨干法律职务。
2008年进入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同时兼任海文考研培训学校、笔臣标识有限公司、德润盛世展览展示公司、博柏利不锈钢制品公司、优朋普乐、盛世骄阳、竹书文化等法律顾问工作,曾参与企业劳动讲座;企业知识产权构架、清理、维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工作。
王文律师不仅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背景,而且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和广泛的社会人脉资源,这些为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文律师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均有所长,尤其擅长公司、企业领域法律业务,特别是公司业务风险防范控制及维权诉讼,先后参与代理了近百起各类经济案件、侵权案件、公司事务,涉及经济贸易仲裁、股权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等多个方面,在历次的法律业务中,均充分展现了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有的专业素质及公关能力。
王文律师非常注重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始终坚持不断学习,努力完善提高综合素质,始终贯彻以法律服务为主线,企业管理为基础,始终致力于法律专业化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与投融资等金融业务三方面融汇贯通,始终秉承“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执业理念。
王文律师代理部分案例:
海文培训机构与吴老师合同纠纷案;笔臣标示公司与联众不锈钢公司合同纠纷案;优朋公司与奇虎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共二百案;厉某等与中科锐士区域代理合同纠纷案;德润盛世公司股权纠纷案;笔臣公司股权纠纷案;新二十一东方诉百度关于侵犯十二种毛宁音乐专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博柏利公司劳动争议仲裁纠纷案;顺义某公司开发文化产业园融资案;